美国的普通语言学大体上可以划分成相互对立的两个阵营。用 “阵营"这个词井不是要刻意夸大两者的对峙,只是意在说明两家理论分歧的程度。初听两家的言论,会让人怀疑他们探讨的究竟是不是同一个问题。两家的理论传统和方法如此不同,可以说在学术界己经形成了两种风格截然不同的话语。
粗略地讲,这两个阵营的大本营一个在东海岸,即乔姆斯基所在的麻省理工学院( MIT),一个在西海岸,即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U. of Califorllia, Berkeley)。这样的划分当然是把事情简单化了,不过大体来说,在美国大学的语言学系,其研究要么追随乔氏的理论,要么就是以某种方式与乔氏的理论相背。在同一个系内二者井存的情形实属罕见,即便有,也大都处于边缘状态(marginalized)。
美国的语言学界之所以会形成今天这样的格局,乔氏理论的影响是相当深远的。而乔氏的理论经常被冠以“ mentalist”和“formal"的饰语。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两个饰语的涵意。
Mentalist
乔氏理论在某种程度上继承了德国语言学家威廉·洪堡特的思想。洪堡特认为,由于共同的心智,人类使用的语言虽然在形式上千差万别,但却有着共同的本质特征。乔氏理论所追求的正是不同语言所具有的普遍性的东西。乔氏认为语言是一种faculty,即一种内在的能力。人生来具有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 LAD),人习得语言的关键在大脑内部的 LAD,而不在外部的因素。所以乔氏理论通常被冠以mentalist的称号。
因为乔氏理论探究的是语言的普遍规律,所以尽管其理论一直在不断地演化,最终的目标始终是Language Universal。乔氏提出理想的语法理论应达到具有解释能力(explanatory power),而他自己也一直在争取最大限度的解释能力。例如,在乔氏最初的语法理论即转换生成语法理论( TG)中,rule是关键的概念,因为语言表面的每一个变化都对应着一个rule。后来,乔氏修改了理论,推出了管约论( GB),取代 rule这一概念的是更具解释力的Principal和Parameter。不同的语言是在有限的原则的限制之下,但参数有不同的设定,一旦设定,会引起语言表面结构的一系列变化。八十年代后期,乔氏又进一步精简其理论,推出了最简方案(Minimalist Program)理论。
Formal
乔氏理论在另一方面又被看作是formalist approach。传统的解释是乔氏只重句法不重意义。这恐怕是误解。语义/逻辑形式是乔氏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乔氏理论被贴上形式主义的标签,是因为乔氏作了能力与运用的区分,并把语言当成一个共时的、封闭自足的体系来研究。换句话说,语言就是语言,一个独立于人使用语言的环境的符号系统。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一个对形式主义路子很重要的概念,即modularity。在乔氏看来,语法系统是若干子系统构成的。每一个子系统相对独立,结构相对简单。语言表面形式的变化是各个子系统相互作用的结果。将modularity这一概念外推到语法系统以外,我们也可以说语言系统独立于人类行为的其它符号系统,因而独立于语言运用的环境,即社会、文化和价值体系。
乔氏语言学理论基本上是美国语言学的主流,其它的理论流派都以某种姿态同乔氏理论相区别而存在。常见的划分,如社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等等都可以从这点得到解释。
l社会语言学和语言人类学
两者在研究范围上有很多重合之处。本质上两者同乔氏所代表的理论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均认为语言作为系统不是独立的,而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因而modularity的观念是不对的。同时与乔氏理论所内设的“能力”不同,两者均认为语言的本质是变化(历时的),是时时刻刻存在不同和差异的。
如果说两者有什么区别,这主要是在于研究的重点和方法有所不同。社会语言学使用社会学的统计方法,将语言的变异同社会特征如。lass, sex等联系起来,所以有人说社会语言学是量化的,研究的主要是城市人群的语言。语言人类学受人类学研究传统的影响,更倾向于采用质化的研究方法,如深入到异国文化或少数民族文化中“客观”地观察语言在具体的文化环境中的使用,目的在于研究语言同文化、习俗的关系。2心理语言学和认知语言学
心理语言学随着认知科学的发展而兴起,主要研究语言知识及其运用。在语言知识的习得上,乔氏理论仍有市场,认为语言的习得是大脑中语言faculty的原因,外部因素只起一种诱发作用。在这一点上,社会语言学和语言人类学均持相反意见,有的社会语言学家和语言人类学家甚至认为,与其说人习得了语言,不如说语言造就了文化的人。此外,心理语言学由于心理学的实验传统,从一开始就形成了严格的实验风格。
认知语言学是研究语言和认知关系的科学。从研究范围来讲,认知语言学应是心理语言学的一个分支,但认知语言学有脱离心理语言学成为独立学科的倾向,因为二者在一个基本问题即语言知识和一般知识的关系上存在着严重分歧。主流心理语言学坚持modularity的原则,认为语言知识具有特殊性,不但与其它知识体系独立,甚至在系统内部,语音知识、句法知识和语义知识等也都相对独立。与之相反,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知识是人的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一般知识的规律也同样适用于语言知识。
3应用语言学及外语/第二语言教学
广义的应用语言学泛指语言学理论的应用,狭义的指语言教学。本文的应用语言学是狭义的,指把语言学的知识和理论应用于语言教学中。这井不是说广义的应用语言学在美国不存在。例如,近年来社会语言学知识在法律系统内得到了有效的发挥和利用。语言专家出庭做证在司法界巳不罕见。
美国是多民族的移民国家,再加上土著印第安文化,外语/第二语言教学一直比较活跃。尤其是最近几年,几乎所有的州都规定大学生要完成一定量的外语学习课程。而且,对应用语言学的发展,人们也几乎达成共识:应用语言学联结语言学理论和语言教学实践的作用得到了加强,因为应用语言学由最初偏重教学实践变得趋向于平衡发展,即为理论语言学的发展提供了动力。毫不夸张地讲,应用语言学巳经成了语言学理论的试验场。
这种变化还颇有讽刺意味。乔氏的普遍语法从本质上讲就是比较性的,因为只有从比较中才能发现不同语言的共性。不过乔氏所坚持的是另一种方法:既然普遍语法是人类语言共有的部分,那么从哪一种语言来发现这一普遍语法就应该没有什么区别。从理论上来讲,乔氏的说法当然是对的。事实上,他的理论分析和建构也的确主要依赖对一种语言即英语的分析。不过,世界上的语言形态不一,缺少比较,仅从一两种具体语言出发,得出的有关普遍语法的理论的确让人生疑,而外语/第二语言教学就自然成了乔氏理论和其它语言学理论的试验场所。所以在外语/第二语言习得研究中出现了新的发展,即以外语或第二语言为媒介,设计实验来验证乔氏理论,井进而加深对语言习得的理解,因为除了儿童的母语习得以外,能为语言习得提供宝贵信息的就是成年人的外语/第二语言习得了。
美国的应用语言学在理论和应用的关系上走了很长的路。例如Tesol最初只是一个以教授外国人英语为目的的纯职业性组织,后来也很重视实验研究对语言学理论的作用,定期发表实验性刊物Tesol Quarterly。美国应用语言学会(AAAL)本是纯学术性的组织,但也开始注意吸收教学实验的结果。今年年初两个组织的年会同时定在西雅图,会场比邻,不是没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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