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行业第二部国家标准《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通过专家审查
由中国译协翻译服务委员会、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中国船舶信息中心、上海东方翻译中心有限公司、江苏钟山翻译有限公司等为主要起草单位共同编制的翻译行业第二部国家标准《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于2004年7月20日通过专家审查会审查。本标准就译文质量一般要求、翻译译文中允许的变通、译文质量评定及译文的检测方法做出了规定,这些要求仅针对翻译服务行业的译文质量。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对外交流司、中国联合国教科文全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出访处、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银行总行、北京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中共中央编译局、中国译协翻译服务委员会等单位的专家对《要求》逐条进行讨论,原则通过了《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并同意报标准化委员会审批。起草小组于2003年10月正式向国家标准委提出立项报告,
于2004年初提出了《要求》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此前,由中国译协翻译服务委员会针对翻译服务机构制定的《翻译服务规范·第一部分笔译》国家标准中英文本已经获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于2004年6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